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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调教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量: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调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和《调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附件2)。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情况,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定额2个、差额1个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1个定额名额,剩余名额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一同评审。差额名额需经学校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阶段(9月26-9月28日)

1.学生申请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

参评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有效日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

2.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29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2210办公室刘鸣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导师签字(在调教处签字)的科研成果、赛事获奖等各类积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调教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

团体类成果或获奖须提供调教 团体类成果和奖项贡献度情况说明(参照附件5模板)纸质版;

④其他相关评审材料(须经导师签字审核)。

(二)导师审核阶段(9月26-9月28日)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选(10月16日前)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与评审推荐工作。

1.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9月29-930日)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积分核算,确定进入综合答辩环节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综合答辩(10月9日-10月11日)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进入综合答辩环节的学生进行线下答辩。答辩环节,答辩人须准备PPT进行个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提问(不超过5分钟)。

3.评结果公示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

评审结果经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总支会议审定后,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将《调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6日至9月28日。如对评选细则有异议者,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公示通过后将按照该评选细则组织实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附件:

1.《调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2.《调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

3.国家奖学金功能模块操作说明

4.调教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5.调教 团体类成果和奖项贡献度情况说明